一本书让人过目不忘,内容是关键。兵团本土作家李振翔的《前面有座山》,是一本读后令人回味无穷的散文集。作者运用独特视角,通过对过去生活酸甜苦辣的体味,贯通以人文精神,对老一辈兵团人和“兵二代”的生活进行了生动讲述。
生活造就作家。李振翔在团场出生,在团场成长,在团场工作。《前面有座山》就是以他出生、成长、工作所在地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八团(前山镇、前山涝坝)为精神原乡,讲述生活在这里的兵团儿女的屯垦戍边故事。在书中,我们能读到前山涝坝之水的咸涩,能读出文中涌动着的兵团人对生活的无限热爱,能从文中感受到一代又一代兵团人对前山涝坝这块神奇土地的挚爱和眷恋。
在散文中抵达人心的真性情,可以更好地呈现一个鲜活的生活视界,给人以艺术启迪。在《我的票证时代》一文中,作者写道,“那时候的土布织得也不是很精密、精细。穿的新裤子,看那布料都是漏眼的,非常粗糙。裤子没有穿几天,膝盖处和屁股蛋子处都磨烂了,被妈妈补了方方正正和圆圆的疤。我的脚大,非常费鞋子。一个月不到,我就把鞋底磨穿了。妈妈有好几次,搦住我的脚,拿着锥子,恨不能戳几下。记得我上初中时,知道臭美了。有一天起床,妈妈让我穿用爸爸的衣服改成的一套衣裳。我一看就噘起了嘴,衣服改得实在难看,上衣的肘部和裤子的臀部都是大补丁,心想,这要穿到学校去多难为情啊!妈妈看我不愿穿,就说,小啊,不穿这个穿啥啊,过年的时候给你穿新衣!就为了这句话,我穿上了由爸爸的衣服改成的服装,耐心地等着过年的日子……”我想,这样的日常生活片段,未尝不是前山镇从戈壁荒滩发展变化成为戈壁新城的历史生活之记叙。因为有爱、有期待,所以有了前行与发展。
在书中,作者对过往的艰辛生活进行了追忆和回味,缘于他对生活刻骨铭心的体悟。只有对生活用心的人,或许才能创作出好作品。作者李振翔用他的笔,给我们做了一次成功的演练。
对一个作家来说,故乡、童年、爱情,是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三原色”。李振翔的这部作品集,主要部分就是以童年为背景进行艺术取材的。关于写童年,不同的作家写法不一样,优秀的作家总是能选择出不同的视角进行文本展现。李振翔是用一个孩子的眼光,对老一辈兵团人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等等方面进行抒写的。他选用这样的叙述视角,虽不是独创,但却很好地呈现了作者的童年和青少年时代生活。
在那生活物资匮乏的年代中,作者寻找到了精神上的富足。在那个年代,孩子们在艰苦的生活中寻找各自的乐趣,钻地窝子、打弹弓、摘沙枣、追麻雀,等等。作者用童年的有限趣味来呈现一个时代普通团场家庭、普通兵团人的生活和精神风貌,将一代兵团人与苦作斗争、以苦为乐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从一个孩童眼中呈现出来,这种表现更真切、更真实、更感人。
如《爬犁子》一文,作者用童年的视角展现大人们的生活。“新疆一年有四分之一时间,是在冰雪中度过的。针对新疆的气候,勤劳的兵团人,制造了经济实用的爬犁子。因为有了雪,爬犁子才有用武之地。那时候,地面被雪铺展得光溜溜的,遮盖住了地下的茅草、低矮的枇杷柴根。泛着银光的雪路上,我的爸爸和他的两个儿子拉着一架爬犁子,行走在茫茫的雪原上。”
作者在书中进行了大量的童年式回忆,那些艰辛而又充满欢乐的童年时光,在雪地上、在地窝子里,在踢毽子、打弹弓、扮家家、偷西瓜等等的童年游戏中,在水根、小罗圈、二孬、癞瓜、毛妮、三丫这些小伙伴们越来越遥远的回忆中。这些童年经历成了作者成长和创作的财富。
语言练就作家。李振翔的散文语言,是相当成熟个性的。一位优秀的作家是语言的捍卫者。语言与作家的记忆、言说、常识、情怀是密切相关的。有一部分作家,在语言上有天赋,但不管有多大天赋,最后都得靠勤奋写作才能进一步提升。李振翔从少年时代就开始文学创作,他在文学路上的勤奋耕耘,使得他的语言运用技能日趋成熟与个性。生活能给作家语言,但是,作家一定要有智慧去抓住生活的赠予。李振翔的语言与他的为人一样,朴实中不失风趣,闪透着一种大漠戈壁沙土的气息,有一种孜然味儿。
对大漠的热爱、对兵团的热恋、对人生的热忱,构成了这部作品的精神气质。我们从这部作品集中,能够感受到作者和他所描述的兵团人在这片土地上的快乐与悲伤、幸运与疼痛、热血奋进与热泪滚滚。
好的文学作品,未必非要是高大上的概括,小人生、小生活、小故事,同样可以成就作品的高度,关键是作品中一定要有人生美、人情美、人性美。这里强调的“美”不是单指表象的美好,而是指人文精神上的美好呈现。李振翔用他的笔,在这部书中为我们呈现的,正是这样具有人生美、人情美、人性美的兵团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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